孙小果案件女生咬大理石

在电视《扫黑风暴》中有这样一幕,受害者咬大理石施暴者肘击背部,而最让人感到绝望的是这是真实事件改编。当年的施暴者就是云南恶霸孙小果,那么孙小果案件女生咬大理石到底怎么回事呢?下面就跟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孙小果案件女生咬大理石

孙小果曾经殴打虐待一个少女,就是强迫她咬在大理石上,用手肘痛击少女的头,这样牙齿都会被打碎。

法院一审查明,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

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孙小果叫他人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

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

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的脸上。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昆明恶霸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9)》“案件选编”介绍,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

1994年10月,其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监外执行),1997年11月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另有7名同伙被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中国法律年鉴(1999)》披露,法院一审查明,1997年,孙小果曾强奸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并有当众情节。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8年初,《南方周末》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

多人被查

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要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切实防止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2017年1月1日最高法院出台实施《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丰富和完善了刑罚制度;同年5月31日,云南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执行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过失犯罪和民事纠纷、未成年犯罪达到法定条件时可减刑、假释;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重大暴力犯罪,如杀人、抢劫、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从严把握减刑和假释。

多个信源证实,孙小果服刑期间是在云南省第二监狱执行。

2019年4月13日,已退休的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刘思源历任云南省第二监狱教育改造部副教导员、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云南省第一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调研员;2018年10月任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2018年11月退休。

与此同时,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云南省第二监狱一名监区长也因孙小果事件,被控徇私舞弊、违规减刑。

另有昆明政法界知情人士透露,涉及孙小果案件的一名承办法官,退休后已坠楼身亡,原因与抑郁症有关。

5月1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最新通报称,已退休6年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梁子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梁子安履历显示,他曾于1979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担任刑二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处级),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多位云南政法界人士认为,梁落马,或与孙小果案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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